连云港市开发园区推行“全链审批”激发活力
为推进在开发区内涉企投资审批扁平化、标准化、便利化,服务企业、服务发展,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市政府近日公布《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和《连云经济开发区审批事项清单》。
笔者从市审改办了解到,首批国家级开发区赋权清单共含220项市级经济管理权力事项,分三大类:第一类赋权开发园区直接审批事项,共165项,涉及人社、发改、经信等33个部门,比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内资企业登记。第二类赋权开发园区分支机构审批事项,共27项,涉及国土、公安等3个部门,比如改变土地用途审查、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第三类赋权可由开发区直报事项,共计28项,涉及司法、商务等11个部门,比如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和注销许可、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地方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备案、医疗机构设置许可。
为进一步深化连云经济开发区全省首批园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我市率先晒出首张省级开发区赋权清单。首张省级开发区赋权清单共计83项权力事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事项都无需到市级部门审批,在连云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就可以办理,极大方便了企业,提高了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开发园区“全链审批”赋权工作的正式开展,进一步方便了企业办事,激活了园区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基本实现“园内事园内办”,为园区“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