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科批复同意组建中电太极子集团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极股份”)董事会于 2018年1月 15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中国电科关于中电太极子集团组建及相关公司股权调整的批复》(电科资函[2018]14号),经中国电科研究,原则同意子集团建设实施方案。该批复内容涉及太极股份的主要事项如下:
一、中国电科同意以中国电科第十五研究所(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十五所”)为主体组建中电太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名为准,后续符合要求后可再申请更名为中电太极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太极”或“太极子集团”)。中电太极注册地为北京市,暂定注册资本10亿元。中电太极组建后,作为集团公司全资控股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按照二级成员单位管理,并委托管理十五所,由其统筹开展相关业务及资源的整合重组,并承担后续经营改革各项工作。
二、中电太极将以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为契机,以太极子集团战略规划及发展目标为方向,以国家网信事业为使命,以基于计算机软硬件平台的信息服务为主业,统筹考虑集团公司内外部资源,积极打造“软硬结合”的自主可控产业体系,形成中国电科在该领域的品牌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太极股份将作为中电太极经营发展资本运作的板块上市平台和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产业化平台。中国电科同意将十五所所持下属控股上市公司太极股份的33%国有股份无偿划转至中电太极持有,十五所继续持有太极股份5.7%国有股份,其对应的上市公司决策权均由中电太极拥有。太极股份具体股权调整事宜根据国家监管政策要求,由中国电科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按本次筹划,上述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中电太极。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述涉及太极股份的股份无偿划转事项待中国电科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