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器人在AI领域的广泛应用
人工智能医疗在医疗机构的应用过程中很可能会出现损害患者的情况。如医师使用机器人做手术,结果机器人接受指令有延迟,导致患者受损;医院智能系统出现严重漏洞,读取检验报告时将一部分“+”显示成“-”导致患者病情未被发现,延误患者诊治,等等。所以,其相关的医疗侵权责任的承担是不容回避的法律问题。
医疗机构过错或人工智能设备。导致的损害。如果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操作的人工智能设备发生的诊疗行为过错导致患者出现医疗损害责任,那么医疗机构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人工智能设备是基于公司设备导致的损害,医疗机构可以追偿。医疗机构应当注意在合同中提前约定。
患者自行使用人工智能设备。导致的损害。人工智能医疗在患者自行使用过程中也出现过患者健康受到损害的情况。如某患者花高价购买最新款智能手表,该手表可以检测自身血压、血糖等并根据数据提出建议。患者根据手表检测内容,结合网上查询,自我“诊断”后,去药店购买药物,导致出现不良反应。
人工智能使健康检测变得简单,但人工智能医疗不等于人工智能保健。由于诊疗行为是“由有职业技术执照的专业人士实施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包括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人工智能医疗仅指人工智能参与诊疗行为,所以患者通过智能手表等自我检测身体后,通过智能软件、网络等途径自我诊断、用药的行为不是医疗行为。
师对人工智能诊断有检查核实义务。人工智能在诊疗活动中扮演的角色只是辅助工具。将人工智能医疗设备定位为辅助医生的角色,确定通过相关诊断的最终责任由医生承担。这是值得借鉴的。
目前在我国,人工智能医疗被纳入医疗器械或医疗技术分类,未来也将作为医疗机构的辅助角色参与医疗诊疗活动。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服务应当与其技术能力相适应。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所以,人工智能技术只作为医疗机构的辅助工具,医师对于人工智能的诊断,有检查核实的义务。只要附有医师的电子签名,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医师是诊疗行为唯一法律责任承担者。
人工智能,语音交互、计算机视觉和认知计算等技术的逐渐成熟,让机器人在医疗领域的各项运用变成了可能,但是限于在医疗应用领域精确性的要求,医疗机器人生产的技术门槛和研发制造成本相对较高。在政策利好、老龄化加剧、消费群体增加和产业化发展提速等综合因素影响下,中国医疗机器人市场正处于高速成长阶段。医疗机器人在手术机器人、康复机器人的基础上,进一步涌现医疗服务、健康服务、配药、采血、胶囊等多种类型。其中,手术机器人技术门槛高、产业集中度较高,以天智航、柏惠维康等为主要代表。康复机器人企业数量最多,特别是康复系统领域,产业集中度较低,企业活跃度较高。胶囊机器人则为我国医疗机器人最具特色的领域,随着医疗机器人行业标准、临床使用规范的相建立,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改革的持续推进,国内将迎来利好的国产医疗机器人市场发展环境。
综上所述,临床需求与技术创新的关系决定了科研成果能否成功实现产业转化。医疗机器人产业发展最重要的源动力来自于产品能够真正解决临床实际问题,产学研医协同创新可以使临床需求与医疗机器人相关应用基础研究、产品化推进紧密结合,并且这种多方深度融合的模式将有利于产品标准和临床应用规范的制定,弥补科研成果产业转化和市场开发链条的短板,从而缩短创新医疗器械的临床磨合期,促进医疗机器人产业的创新发展速度。另一方面,把医疗机器人技术服务纳入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项目,探索新技术应用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通过价格水平体现创新医疗服务价值和医疗技术服务价值,能够在提升医疗供给质量水平的同时有效促进新技术大规模应用于临床,由此促进自主创新产品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