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
6月14日,财政部、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3—2025年,拟分三批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其中,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重点行业领域共涉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16个领域。
《通知》指出,政策目标旨在通过开展城市试点,支持地方政府综合施策,探索形成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方法路径、市场机制和典型模式,梳理一批数字化转型细分行业,打造一批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培育一批优质的数字化服务商,开发集成一批“小快轻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通过示范带动、看样学样、复制推广,引导和推动广大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新经济智库首席研究员朱克力分析指出,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有利于增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意识与能力,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进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进而探索出多样化的数字化转型方法路径、市场机制和典型模式,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通知》明确,2023年先选择30个左右城市开展试点工作,以后年度根据实施情况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各试点城市应将制造业关键领域的中小企业作为数字化转型试点的重点方向,重点向通用和专用设备制造、汽车制造、运输设备制造、医药和化学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计算机和通讯电子等行业中小企业倾斜。
朱克力表示,数字化转型重点方向瞄准制造业关键领域中小企业,是由于中小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需要具备更好的灵活性和创新性,以更好地应对市场需求。通用和专用设备制造、汽车制造、运输设备制造、医药和化学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计算机和通讯电子等行业中小企业具有产值规模较大、中小企业集聚度较高的特征,在这些领域中开展试点能够取得更好的成果和示范作用。
《通知》指出,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定额奖励。其中,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兵团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其他地级市、直辖市所辖区县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每个城市试点期两年,对于首批试点城市,自实施方案批复之日起至2024年12月为实施期第一年,自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为实施期第二年。奖补资金分期拨付。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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