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部门印发《数字乡村建设指南2.0》
近日,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联合印发《数字乡村建设指南2.0》(以下简称《指南2.0》)。
据悉,《指南2.0》主要对《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0》进行了五个方面的优化完善,包括将原“公共支撑平台”内容纳入“涉农数据资源”,强调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价值;将“智慧农业”从“乡村数字经济”中单独成章,更好指导各地智慧农业发展;将“建设发展模式”和“建设过程管理”整合优化为“建设方法”,进一步突出指南的可操作性;细化保障措施,补充市级层面工作任务,明确省、市、县三级任务分工;完善典型案例,结合近几年创新实践成果,对案例进行了优化完善,提升指南的可参考性。
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数字乡村建设指南2.0》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数据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有关要求,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等部门组织修订了《数字乡村建设指南2.0》,现印发你们,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工作时参考使用。
各地区在使用本指南时,应综合考虑本地发展实际和建设需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扎实有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避免盲目跟风、重复建设,不搞“形象工程”“一刀切”,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让农民增收,以信息化驱动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局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