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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法庭开审“5个榴莲案”

4月12日上午,在北京西城法院金融街法庭里出现了“奇怪”的一幕:原告端坐在原告席上,法官和书记员也各就各位,但被告席上只有一个电视屏幕闪烁。

这是北京首个互联网法庭开庭——今后,路远的当事人,只要在家中,就能参与审判,会大幅减少庭审开支和诉累。

这起案件并不复杂。原告吴先生在某网店购买了5个榴莲,但收货后,发现该水果未获得检验检疫准入,不能进口到我国,便把商家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十。而商家的公司远在深圳,为了5个榴莲来一趟北京打官司,即便胜诉,还不够路费。

在征询双方意见后,金融街法庭的互联网法庭决定“远程”开庭。

开庭前,原被告将诉讼材料邮寄到法院,法官使用互联网庭审系统预约开庭,录入各方诉讼参与人信息后,系统会自动向诉讼参与人发送短信,告知其网上开庭的操作方式。

上午10时,法官宣布开庭,被告方代理人的画面准时出现在法庭电子显示屏上。代理人不同意吴先生的诉讼请求,认为其已经食用了榴莲,并没有造成身体伤害,且涉案商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

庭审中,法官、吴先生、被告代理人的声音,通过语音识别技术转录成文字,同步生成庭审笔录。庭审结束后,双方只需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就可以阅读笔录并电子签名。

本案将择日宣判。

热点问答

1、什么案件适用互联网法庭?

西城法院行政保障部马兰:金融街法庭辖区内,存在大批量跨区域的金融纠纷案件,当事人遍布全国各地,缺席审判的发生率较高;此外,辖区内还有大量涉互联网案件,网络商家同样遍布全国各地。如果要求当事人往返北京出席庭审,不仅周期长、成本高,可能会间接造成当事人频繁缺席审判,不利于法院查明真相。因此,通过互联网庭审对此类案件进行快速裁决,符合双方当事人的实际需求。

总结来说,只要满足三种情形,就可以用互联网开庭:案件责任清晰;双方争议不大,希望快速审结;当事人路途遥远或不便到庭。

2、互联网开庭能否做到公开、准确?

西城法院行政保障部马兰:互联网法庭支持多席位异地同时接入,调解、审判皆可适用,系统最多支持6方诉讼参与人异地线上开庭。

在系统登录方面,采用“预约码+手机号码”方式,易学易用。法官或书记员使用系统预约开庭,录入各方诉讼参与人信息,系统会自动发送短信到参与人手机上。诉讼参与人可以根据短信提示自行准备庭审环境,通过预约码直接登录系统参与庭审。

对于律师、银行机构等经常参与诉讼的代理人、当事人,可用手机号码进行系统注册,注册后进行登录可查看该手机号关联的所有开庭信息。

当事人登录时,系统会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将远程当事人的人脸画面与公安部人脸图像数据库进行分析比对,通过AI技术确认其身份后方可进入庭审画面,保证当事人本人出庭,确保庭审公正。

庭审过程中,支持各方参与人当庭上传证据材料。诉讼参与人可通过PC端或手机上传电子材料,运用PC端上传时,通过浏览提前准备好的本地材料进行上传;运用手机上传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上传手机内部存储材料,快速便捷。

庭审主持人(一般为法官)可对网上证据材料进行管理,审核参与人上传的材料,审核通过后,有授权的参与人可查看相关材料。另外,诉讼参与人还可通过共享桌面的方式进行举证质证。

庭审结束后,由书记员将生成的笔录展示给案件参与人,各方参与人核对无误后,可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签字确认。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