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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信箱)

编辑同志:

随着科技的发达,信息流通的速度越来越快,大数据时代应运而生。大数据在给人们生活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让大家有了一些“幸福的烦恼”,如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系列问题。

2017年3月,公安部组织破获一起特大盗窃公民信息数据案,初步查获被盗公民个人信息50亿条。2017年12月28日的个人信息安全大会上,有专家称“安卓手机所安装的APP中,90%都存在漏洞,平均每款APP的漏洞达到7个,一些APP甚至存在恶意加载功能的现象,其目的就是为了获取用户的个人信息”。《2017个人信息保护年度报告》显示,在对1500多个APP与网站的隐私政策测评中,参评平台普遍存在用户权利条款缺失、文本雷同、更新缓慢、暗藏格式条款等通病。此外,应用商过度要求用户授权,在未对用户进行明示的情况下,大量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现象十分严重。

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我们每个人在通信、购物、社交和互联网上,无论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留下的任何痕迹都可能成为个人信息,并作为社会大数据的一部分,被共享到“信息倒卖黑色产业链”中,让骗子获取我们的实时信息后设局下套,让人防不胜防。为全面实现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让我们在经济和科技发展的同时,不丢失安全和尊严,建议:

公安等政府部门加强对个人信息安全方面的宣传。通过对安全下载APP、关闭手机隐私显示功能等的宣传,提高公民隐私保护意识。管理部门牵头制定行业规范,加强网络信息服务行业的正向引导和监管,建立行业自律,形成自我完善、自我整改的机制。

进行信息采集、使用的单位,必须承担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义务和责任,切实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到岗到人的责任追究机制。物联网、APP等运营平台应改变“平台免责,技术中立”的态度,完善内部管理,通过源头治理,堵塞泄密漏洞,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对于已经产生的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必须采取严厉的行业惩罚措施,从严从重惩处。

加快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技术的研发。鼓励引导企业研发高安全性的业务和产品,从源头上加强网络安全防护,提高网络安全水平。同时,培养对口专业人才,组建一支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的专业队伍。

(广东省中山市政协委员 蔡先全)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