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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智慧湖北建设的意见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在引领经济社会进入智慧发展新时代,为推动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重大战略机遇。加快推进智慧湖北建设,推动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既是打造我省经济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举措,也是我省改善民生服务和提升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为在快速崛起的信息经济浪潮中赢得主动、抢占先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和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战略目标,现对智慧湖北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机遇,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互联网与各行业深度融合,积极培育壮大信息经济,加快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着力加强信息化协同应用,大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主动创新社会管理和民生服务新模式,不断挖掘改革创新和融合发展的新潜力,打造创新驱动和智能转型新优势,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推动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投资积极性,推动智慧湖北项目建设和运营市场化,同时加强政府引导支持,开展试点示范和绩效考核,营造环境,创造条件,形成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智慧湖北建设发展新模式。

2统筹推进,协同共享

加强智慧湖北顶层设计、规划布局、共建共享等方面的统筹谋划,促进系统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快制定各类标准规范,确保技术标准和管理服务规范统一,促进社会大合作、系统大集成、数据大开放、业务大协同,防止重复建设、信息孤岛和业务分割。

3创新驱动,智能转型

以改革创新释放发展红利,大力促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投融资机制创新,激发全社会推动智慧设施、智慧应用、智慧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壮大信息经济,引领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4应用为要,惠民优先

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民生服务为重点,运用智慧手段提供多样化服务,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智慧湖北建设的出发点,切实增强智慧湖北建设带来的便捷、高效、创新的感受度,让智慧湖北建设成果惠及全民。

(三)总体目标

到2017年,全省经济社会各领域互联网化、智慧化水平显著提升,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初步建立以“宽带普及、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应用创新、民生普惠、产业转型、安全保障”为主要特征的智慧湖北,力争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智慧基础设施先行区、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区、智慧政务运行高效区、信息经济产业聚集区、智慧城市建设示范区。

智慧基础设施先行区。信息基础设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固定宽带用户1300万户,光纤入户率达到50%,实现宽带村村通。宽带省际出口12000Gbps(吉比特每秒)以上,城市和农村家庭分别具备100Mbps(兆比特每秒)、20Mbps接入能力。4G网络实现行政村全覆盖,3G、4G用户2800万户。楚天云成为全省统一的信息交换核心枢纽平台,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区。信息技术向工业领域全面渗透,工业企业两化融合水平整体提升,两化融合发展指数进入全国前列。全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超过800家,贯标企业突破100家。智能制造、服务制造模式在重点企业得到全面推广,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突破100家,重点行业装备数控化率达到70%。

智慧政务运行高效区。社会管理和民生服务的智慧化水平明显提高,建立跨地区、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全省电子政务平台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基本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全覆盖、网上办理流程全覆盖。移动政务得到广泛应用,信息便民惠民利民水平大幅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

信息经济产业聚集区。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信息与内容服务、新型商业模式和服务业态为主体的信息经济快速发展,规模突破12000亿元。电子信息产业实现倍增发展,规模突破8000亿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4000亿元,其中网络零售额3000亿元。

智慧城市建设示范区。初步建成具有湖北特色的智慧城市群,实现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智慧发展。智慧城市国家试点城市成为全国先进典型,地级以上城市基本实现智慧运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大范围推广。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升级换代

顺应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全面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夯实智慧湖北建设基础和支撑。

1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

实施宽带湖北专项行动,推进光纤宽带普及提速工程,全面开展省干网光纤升级,加快城市社区和农村地区光纤改造,加强工业宽带建设。建设完善武汉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连点,支持武汉、黄石、荆门等地创建国家宽带示范城市,支持黄冈、十堰、孝感、恩施等地实施“宽带乡村”示范工程。坚持把宽带普及率列入县域经济考核,提高城乡宽带普及水平。推动电信企业提升服务能力,实现网络资费合理下降。

2发展移动互联网及下一代互联网

发展高速移动互联网,加快4G网络向乡镇和行政村延伸,加快移动宽带网络在农村地区的覆盖。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参与无线网络(WiFi)建设与运营,提高公共场所无线网络覆盖率。加快下一代互联网的部署和应用,支持武汉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鼓励开展下一代互联网规模商用,优先推动政府网站和大型商业网站开展下一代互联网协议(IPv6)应用示范。

3统筹三网融合发展

创新业务融合模式,促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进电信业务和广电业务双向进入。加快下一代广播电视骨干网和广播电视无线数字覆盖网建设,推进全省广电网络双向化、智能化改造。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推广幸福新农村互联网电视(IPTV)应用项目,完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

(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大力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提档升级服务业,加快智慧农业发展,促进应用模式和产业业态创新,推动产业向中高端水平迈进。

1推进两化深度

加大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全省两化深度融合示范工作推进力度,以点带面推动两化融合水平整体提升。实施智能制造创新平台专项工程,推进互联网和工业融合创新,完善众包设计、个性化定制等研发设计服务体系,发展按需制造、柔性制造、网络制造、云制造等新型生产制造模式。推广和普及工业物联网,鼓励在生产过程控制、供应链管理、在线诊断等环节加强物联网创新应用。依托“数控一代”装备创新工程,加强工业装备和工业产品中的智能模块植入,提高装备和产品智能化水平。实施机器换人工程,推广和普及工业机器人应用,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发展绿色制造,建设工业能耗在线监测平台,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示范项目,开展能效对标达标工作,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发展。

2提档升级服务业

创新生活服务模式,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各类智慧型生活性信息服务业,支持移动服务,促进线上线下融合、供需快速对接,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创新生产服务模式,大力发展智慧型生产性信息服务业,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等信息技术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销售等环节的资源整合和经营管理能力,大力发展在线监测、远程管控等服务制造。提升生产性信息服务业专业化和市场化水平,支持各行业龙头企业剥离信息化服务部门,开展面向行业的新型服务业务。

3加快智慧农业发展

积极推进湖北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以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加快农业物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信息服务的应用推广,提高农业生产的标准化、集约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实施农产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程,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农民利用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完善涉农信息服务体系,整合各方涉农信息服务资源,构建智慧农业云服务平台。加快建设“中国农谷”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

(三)构建智慧化的社会治理体系

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开放步伐,全面提升重点领域社会协同治理能力。

1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实施楚天云及基础数据库共享工程,依托现有省级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资源,建设全省统一的楚天云基础设施服务平台和数据交换枢纽平台,建立和完善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数据库,推动省内行业云和区域云向楚天云汇聚。以重大业务应用为牵引,加快建设完善省级重要信息系统,重组跨部门政务服务业务协同流程,促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完善并联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平台,面向企业、居民提供网上“一站式”政务服务,实现办事全程留痕,促进限时办结。完善县级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络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加强移动政务服务,发展移动执法和政务服务设备,完善移动政务应用,促进政务服务向掌上延伸。

2提高重点领域社会协同治理能力

推广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构建多部门联动的管理服务机制。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对通信、电力、燃气、供排水、供热等管网的智能化改造。实施全省应急平台专项工程,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重要基础设施隐患等各类突发应急事件监测体系,推进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建设。强化信息技术在社会综合治安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监控、安全生产智能监管等重点领域的综合示范应用,提高精准化管理水平。实施公安云专项工程,加强对人、车、物、路等社会治理要素的智慧管控,促进管控信息的跨区域共享应用。

3提高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水平

积极推进政府内部信息交换与共享,打破信息的地区封锁和部门分割,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有序推进全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征信机构依法采集信用信息,支持互联网企业、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依法参与信息资源开发和提供增值服务。引导各类社会机构整合和开放数据,构建政府和社会互动的信息采集、共享和应用机制,形成政府信息与社会信息交互融合的大数据资源。建立信息资源交换和共享门户网站(平台),提供网上数据开放服务。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和企业信息公示等相关规定,制定信息资源的开放管理办法,建立信息资源开发责任和权力清单机制。

(四)构建智慧化的民生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互联网高效、便捷优势,构建广覆盖、多层次、差异化、高品质的信息惠民服务体系,促进信息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

1增强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构建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解决教育、文化、卫生计生、就业、社保、养老、住房保障、社区服务等民生热点问题。开展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一站式”、“一体化”互联网服务,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缩小城乡、区域和不同群体之间的数字鸿沟,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武汉、黄石、襄阳、孝感市孝南区等地创建信息消费国家试点城市,支持襄阳、宜昌、孝感等地创建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创新政府服务模式,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2引导社会力量开展民生服务

引导社会力量开展服务创新,发展新型智慧民生服务。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开发和创新公益性和增值性应用服务,发展智慧家庭、智慧旅游、智慧健康、智慧体育、智慧校园、智慧社区等生活类信息服务,培育信息服务市场,推进信息服务专业化和产业化,以信息服务促进信息消费。实施智慧社区推广工程,整合社区管理、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各类信息资源,完善水、电、气、热等公共事业类信息服务,打造集家居安防、远程医疗、智慧养老为一体的智慧社区。

3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民生服务

加强智慧城市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民生服务类应用平台建设,促进系统大集成和业务大融合,提升民生服务业务集成化和服务一体化水平。扎实做好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支持武汉、襄阳、宜昌、荆州、黄冈、咸宁、仙桃等地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城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为试点工作突破口和亮点工程,优先推进居民需求迫切的民生服务领域智慧化项目建设。推动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完善导航、授时、位置信息等便民信息服务体系,实施交通出行综合信息服务专项工程。

(五)加快培育信息经济

大力培育云计算、大数据、高端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等新产业和新业态,促进产业向高端化和集群化发展,打造信息经济产业聚集区,抢占经济社会发展制高点。

1发展云计算大数据产业

积极推动云计算服务模式创新,大力发展计算、存储等资源租用类和应用软件开发部署类云计算平台服务,鼓励信息技术企业加快向云计算产品和服务提供商转型,推动公有云、私有云、云计算外包服务发展。实施湖北大数据分析处理中心专项工程,面向医疗健康、电子商务、智能工业、互联网金融等数据密集型行业和领域,提供云计算运营服务,发展商业需求预测、精准营销、供应链金融、个人信用管理等大数据服务。支持云计算大数据与物联网、移动互联、北斗导航、智能汽车、智能制造等技术和服务的创新应用与融合发展。建设云数据产业聚集区,支持呼叫中心建设发展,探索建立省级大数据交易所,打造第三方数据交易平台,促进大数据的深度挖掘和流通应用。

2发展高端电子信息产业

实施电子信息产业倍增工程,增强产业集群辐射能力,重点支持武汉、襄阳、宜昌、荆州等地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巩固发展光电子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新一代光通信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构建较完善的激光产业链,打造国内最大的激光产业基地。跨越发展核心基础产业,完善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和测试产业链,推进国家存储器产业基地建设,将武汉打造成为全国最大的储存芯片生产基地;推进高端面板生产线建设,打造全国最大的中小尺寸显示面板生产基地;加快创建武汉中国软件名城,扶持市州特色软件园区发展。壮大发展新兴信息消费产业,加快智能手机等各类智能终端研发及产业化,推进湖北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创建;加快北斗卫星导航应用产业链整体推动,将武汉建成北斗芯片及智能终端产品的高端制造基地,打造千亿元北斗产业集群。

3发展电子商务

积极推进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逐步形成以武汉为龙头,以襄阳、宜昌、鄂州等重点城市为区域支点,辐射中部乃至全国的电商中心。发展一批具有湖北产业特色的行业电子商务平台,重点在装备制造、钢铁、食品、纺织、建材、医药产业,支持产值过百亿企业建立采购平台,提升重点行业产业链协同能力。大力推动电子商务进社区、进农村,积极发展跨境电商和移动电商,鼓励开展个人对企业(C2B)、线上到线下(O2O)等多种模式的电子商务。深入实施“电商换市”计划,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落户湖北。推动物流信息化发展,建设中部智能物流中心,壮大物流信息服务业。

4发展“互联网+”新业态

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大力发展众需、众包、众设等众创空间,加大对创业孵化器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充分利用互联网基础条件,完善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集聚创业创新资源,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各类中小型专业化互联网平台企业,打造互联网产业生态圈,丰富优化“互联网+”生态环境。鼓励我省互联网企业开展全国性应用服务,培育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益民服务、高效物流、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新业态、新模式。

(六)强化网络安全保障

按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一体两翼、驱动双轮”的总体要求,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建立全方位的信息安全防护体系。

1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完善我省信息安全管理、防护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完善智能化的信息安全防护体系、监控体系、信任体系和应急体系。加快建立物联网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大数据安全应用标准,完善大数据安全评估体系,加强对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

2加强要害信息设施安全防护

完善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电子认证等网络基础应用平台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加大电力、能源、水利、交通、冶金、石化等重要领域工控设备和政务、银行、证券、通信等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投入,确保要害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稳步推进电子政务、重要信息系统软硬件装备的安全可靠替代。

3发展信息安全技术和产业

加快技术攻关和产业发展,制定信息技术、网络安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研发力度,加强对云计算等领域的信息安全技术研究。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强自主可控安全产品推广应用。积极培育信息安全自主品牌和骨干企业,建设网络安全产业基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一体化合作协调机制,成立省长任组长的智慧湖北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委。加强智慧湖北的统筹推进和顶层设计,建立推进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考核,将智慧湖北建设纳入省政府重点督办工作。成立智慧湖北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领域任务的细化和落实。各市州要按照省统一部署和要求,科学、有序、务实推进。

(二)加大政策扶持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信息化持续投入保障机制。创新信息化项目投资收益机制,在信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项目引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增强吸引社会资本能力。省市产业引导基金要把信息化领域建设作为重点,加大投入。支持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形成风险投资与商业信贷、股票与债券、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互补充的投融资体系。加大对信息服务企业的政策扶持,将信息服务企业纳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将信息服务企业宽带支出纳入“营改增”抵扣范围。

(三)强化推广应用

围绕信息基础设施、社会管理和民生服务,完善法律政策体系,加快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应用,建立多层次应用试点示范推广体系。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在电子政务、民生服务和两化融合等领域对信息服务的采购力度。定期举办优秀成果展示会和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光纤入户、幸福新农村、智慧社区等成效显著的示范项目。加大标准规范的推广应用和宣贯力度,提升标准实施效果。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资源开发力度,提升信息开发对应用发展的支撑能力。

(四)加强创新驱动

创新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光纤入户改造、公共场所WiFi服务等建设和运营。创新电子政务项目建设模式,鼓励设备租赁和购买服务模式。创新信息技术应用服务模式,加强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等新技术的综合应用,拓展应用范围,深化业务应用。创新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机制,制定信息资源使用分级认证授权制度。强化人才支撑,建立培训基地,完善创新性和实用性人才培训、考核、选拔和激励制度,创新对信息服务企业引进领军人才的激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