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监测和推荐平台

搜索结果

当前位置:首页 > 搜索结果

利用出口信用保险 促软件出口的发展进中国

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诸菁

出口信用保险是各国政府普遍采用的政策性保险。它是以国家财政为后盾,以提供收汇保障、风险管理和融资支持为方式,支持本国企业开展出口贸易、海外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等经济活动的一项特殊的政策性措施。由于它把国家的支持政策融入保险这一市场化操作过程之中,因而为世界贸易组织协议所允许,成为各国政府支持出口的重要政策性金融工具。

出口信用保险产生于上一世纪二十年代的英国。作为发达的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英国对外贸易的依存度比较高,在对外贸易的过程中,对于火灾、沉船一类的风险,主要是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而因战争爆发、政策变更等因素造成的国家风险、买家风险等,因其风险高、损失大,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一种无限的责任。对于这样一种性质的风险,一般性商业保险公司是无力承担的。在这种背景下,为了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由国家作为保险责任最终承担者的出口信用保险应运而生了。

出口信用保险自上个世纪初在欧洲诞生之日起,就带有明显的政策性,各国信用保险公司的经营无不体现了本国的经济和外贸政策。就我国而言,其政策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第一,由国家兴办的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是商业保险公司无力承保,或者不愿承保的巨大风险,包括国外买家破产或恶意拖欠等的商业风险,也包括买方所在国政府颁布禁止进口法令、限制汇兑等的政治风险;第二,由国家兴办的出口信用保险在设计险种、选择保户和确定承保国别时要遵循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经贸战略,包括高科技发展战略、西部开发战略、外贸市场多元化战略,等等;第三,由国家兴办的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厘定费率和定损核赔时,仅以“保本”为限,并不追求利润最大化。可以说,出口信用保险是以保险的形式来体现国家的经济、外交和外贸战略意图的。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国家设立了“出口信用保险风险基金”,为信用保险公司全额提供资本金,并在资本金不足时由财政预算给予补充。

2001年12月,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遵照国际惯例,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专营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国有独资政策性保险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的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外交、外贸、产业、财政、金融政策,通过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手段,支持我国的货物、技术和服务的出口,为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提供收汇保障、融资支持等相关服务。

软件产业和软件出口企业作为国家产业政策倾斜的对象,可以积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这一工具获得海内外市场的长足发展。要利用好这一工具,应该先对出口信用保险作一个全面的了解。

在一般的对外贸易过程中,出口企业随时可能因进口国的国家风险和进口商的商业风险而遭受收汇的损失。例如,进口商所在的国家发生政变、战争,或进行贸易政策、制度的调整、对外汇实施汇出或兑换管制等等,这样的风险更多是属于买卖双方之外第三方的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一种风险,因其与国家风险责任结合在一起,所以我们称之为国家风险。在面临国家风险的同时出口商也面临着进口商失去偿付能力,或道德缺失的风险,如遭遇因进口商破产、拖欠、欺诈等所带来的收汇损失。这类风险对于出口商而言是难以控制的,我们称之为商业风险。

对国家风险和商业风险的保障,正是出口信用保险的重要作用和功能之一所在。但作为官方支持的出口信用保险,它的功能不仅在于对出口贸易的风险保障,更在于为企业提供获得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的支持以及风险管理的服务。

我们通过数据可以从一个侧面看出信用保险对国家出口贸易的扶持力度。日本作为当今进出口贸易依存度最高的国家,其39%的出口贸易是在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下进行的,德国为26%,法国21%,韩国13%,中国1.3%,世界平均水平是12%。从这些数据中我们还可以看到,中国的出口贸易总体上对出口信用保险这一支持手段的利用是远远不够的,而对于软件出口企业而言,运用出口信用保险工具防范风险并获得融资服务的企业几乎为零。

基于上述考虑,中国信保依据国家产业和外贸政策,希望以出口信用保险的方式为高科技产品和技术出口的发展提供有效服务。中国信保从具有较大规模的软件出口行业入手,对软件市场进行了初步的调研和分析,并从中了解到软件出口与一般有形商品出口在模式上有较大的差异。例如,软件的出口可以在不通过报关的情况下通过网上传输方式完成出口,这种贸易的存在和交易方式是无形的,一旦出现拖欠等风险,无从追索,难以核定损失。

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产业,也正因为如此,软件产业正在成为全球最大、最具活力的产业之一,也使我们更加关注软件的出口贸易发展。但我国软件的发展状况并非十分乐观。

一、2002年中国软件业产值133亿美元,但相比全球软件行业产值6,965亿美元,中国的软件产值仅占全球软件产值的1.91%。根据国家软件行业发展规划,2005年中国软件产值将达到301亿美元,占2005年世界软件预计产值11,000亿美元的2.74%。虽然目前中国软件发展的平均速度略呈优势,但我们面临的困难仍然是不可小视的。

二、由于全球90%的软件系统使用英文,5%使用日文,汉字处于天然的劣势,而我们的软件开发过度依赖微软视窗系统,开发受制于人,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总量有限,规模庞大、实力雄厚的软件企业更加有限。因此,在开拓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受语言、文化背景、企业规模、企业资质、售后服务水平等诸多因素的限制,我国的软件企业尚处在低水平发展的状态,大部分企业只能承接软件的分包项目,从而造成软件企业无法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无法扩大规模,无法与国际大型软件出口企业抗衡,因此说,软件产业的发展任重而道远。

永中公司总经理曹参曾说过:“许多人错误地认为中国入世后一切应由市场竞争来决定,这一观点忽略了政府实际上具有超级法人和巨大用户的特点。”我们想说还有很多人也忽略了政府对经济或产业进行宏观调控和微观这样的大型软件企业支持、扶持和促进的作用。

很多人对印度的软件产业发展印象颇深。印度的软件产业除了具有语言上的优势外,更多地是有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限于篇幅,在此不做深入展开。中国的软件业应该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但目前中国的软件企业在资金和实力上尚无法与微软等大型软件公司抗衡,因此,中国要实现软件帝国的梦想,不仅要求企业在发展战略上要具有超前的意识,还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

首先我们应该看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和发展,尤其是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后,传统的外经贸支持手段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规则限制,如贴息政策等。市场经济国家支持贸易的金融体系开始逐步转向提供出口信贷担保和出口信用保险方面。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所占的比重正在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

出口信用保险作为政府扶持企业出口的一项政策性工具正在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使用。但是,由于软件企业的特殊性,中国信保也正在探索如何能够为软件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信用保险服务。为此,我们走访了的一些中小型、专门从事软件出口开发业务的企业,了解到这些软件分包企业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由于资质有限,大部分软件企业只能承接小型的外包、分包开发合同,合同渠道相对比较单一;其次,由于难以获得银行的授信额度,相当一部分软件出口企业面临严重的流动资金短缺问题,而资金短缺又进一步影响企业承接大型、长期合同。其三,由于资金有限,一旦发包方拖延支付合同款,将会严重影响企业的经营,甚至造成企业的生存危机。普遍存在于软件公司的资金紧张问题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壮大,造成企业在低水平上缓慢发展。

中国信保正在为软件出口企业量身定做一项既可以满足软件企业风险保障,又可以帮助软件企业获得资金融通的保险方案。这项保险产品兼具了收汇保障功能和融资功能,通过保障企业的出口收汇风险,使企业获得更多的合同,协助企业获得合同项下的资金融通,这样企业就可以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具体设计思路如下:

一、满足软件企业投标、签约时的非融资保函需求

中国信保通过为参与投标、签约的软件出口企业提供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等,为软件企业参与海外大型开发项目的总包、分包提供保证,企业得以依托中国信保的强大实力和国际信誉获得开发合同,并为合同的顺利履行提供保证。

二、彻底解决软件企业对出口收汇的后顾之忧

(软件)出口收汇风险保险保障软件出口企业在软件产品开发、出口完成后获得合同项下正常收益的风险,避免企业因总包上或进口商的经营、道德风险和进口国政治风险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这项保险的另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企业融资保函项下融资偿还的顺利。

三、帮助企业获得合同项下的融资

软件企业在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时候,往往因为无法满足金融机构的反担保要求而求贷无门。银行要求贷款申请企业以等额资金或固定资产抵押、有价证券质押等作为融资的必备条件,也恰恰触及了很多软件企业的软肋。因此,众多软件企业只有依靠自有资金自行发展,与拥有雄厚资金实力的国外大型软件企业开展竞争,这场竞争的惨烈程度可想而知。

中国信保通过为软件企业提供融资类保函可以为企业承接合同后的履约过程提供资金保障。企业依据中国信保的融资类保函,可以在国内众多中资、外资银行获得资金融通,更可在中国进出口银行获得政策性的低息贷款。

中国信保正在同相关的主管部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等协商合力为软件出口企业解决融资的反担保问题。一旦获得政府和政策性机构的联合支持,软件企业将具备长足的发展实力。

四、海外投资、设立机构的政治风险保证

国家倡导的“走出去”战略旨在鼓励企业,包括软件开发企业到海外投资建厂。企业到海外投资,不仅面临资金短缺问题,同时面对的是一个新的市场和新的投资环境,具有很多风险因素和很大的不确定性。中国信保可以为软件出口企业的大型海外投资项目提供中长期出口信贷保险和政治风险保险,以此来帮助软件企业获得优惠的信贷和信贷安全服务,使企业获得更加快速、稳定的发展。

另外,在我们走访的软件出口企业中,大多数企业都认为软件出口的总包商是有实力的大公司,不存在收汇风险问题。这种状况让我们感到忧虑。实际上在市场化的国家中,所有企业都面临着激烈的竞争,每年有大量的企业被淘汰出局,每年也有大量的企业诞生。例如,美国每年被淘汰的企业约为企业总数的9.3%,而新生的企业具有更高的风险性。因此,对于我们来说,我们面对是一个淘汰率非常高的市场,而有的企业恰恰尚未充分认识到所面临的风险。今天的世界是一个充满风险的世界,企业应该意识到,无论什么样的总包商、买家还是任何国家和政府,风险性和不确定性是客观存在的,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

目前,中国软件开发合同多来自日本市场。相对于一些新兴市场而言,日本的市场活力差一些,特别是在九十年代以来,它的竞争程度显然不如其他一些市场化国家高,但它每天也有大量的老企业在消失,大量的新企业在出现。因此,我们仍不能低估日本市场的风险。

总的来说,从经验的角度来看,在目前经济全球化日趋加快的趋势之下,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如果要发展对外贸易,从中获得更多的收益,应该更多地利用出口信用保险这样一种国际规范的手段,一方面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应得的利益,另一方面,促进自身长足的可持续性的发展。

希望包括软件出口企业在内的更多的企业和更多的主管部门,在对出口信用保险国内外的实际状况和广泛作用深入了解的基础上,能更好的利用这一政策工具,进而促进我国外贸出口,特别是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的快速持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