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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解读
2010年11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印发了《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人才规划》),提出了未来五年我国知识产权人才的发展目标、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人才规划》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重要举措,是未来5年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的总体规划,是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组织实施好《人才规划》,对于进一步从战略高度谋划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提高人才工作发展水平,实现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的战略目标,提升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人才兴则民族兴,人才强则国家强。历史和现实表明,人才是社会文明进步、人民富裕幸福、国家繁荣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当前,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经济快速发展。知识产权制度在激励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核心要素。今年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关键阶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加快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必须把人才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统筹推动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制定实施《人才规划》,既是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部署,也是立足国内外知识产权形势需要、建立我国知识产权人才优势的重大举措。
人才规划》是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制定的,是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框架下的一个专门规划。除序言部分外,《人才规划》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主要措施和组织实施四个部分,共计六千多字。
《人才规划》在总结“十一五”期间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未来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的基础上,确定了今后5年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的指导思想,明确了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人才培养、使用为中心环节,以高层次人才和实务型人才为重点,积极推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统筹推进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为“十二五”时期知识产权人才工作指明了方向。
《人才规划》提出,人才发展要以“服务发展、人才优先,解放思想、创新机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高端引领、整体推进”为基本原则,确定了把服务知识产权事业科学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基本立足点,把用好人才、发挥人才的作用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提出了深化改革、完善人才管理体制,创新和构建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促进人才成长、发挥人才作用的体制机制的要求;明确了统筹抓好各类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原则和工作方式。这些基本原则是在全面总结我国人才开发成功经验、积极借鉴国内外人才培养的有益做法的基础上提炼升华而成的,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发展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确定的近五年的战略目标,为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水平大幅度提高、运用知识产权的效果明显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明显改善提供更好的人才支持,《人才规划》确定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总体目标。到2015年,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规模要进一步发展壮大,专利审查人才队伍将要达到9千人规模,执业专利代理人要达到1万人;知识产权人才的素质要不断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基本适应事业发展的需求;人才环境要进一步改善,为人才工作提供政策保障、组织保证和环境氛围。《人才规划》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30多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要在一些知识产权人才领域形成比较优势、在一些知识产权优势领域和地区形成优秀人才集群的目标,体现了人才目标与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目标的紧密衔接以及规划的全球化视野。这些规划目标为“十二五”期间知识产权人才工作描绘出一幅宏伟蓝图,要靠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共同努力来实现。
实现人才规划的总体目标,需要确立在事业发展中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切实落实《人才规划》提出的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队伍、专利审查人才队伍、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队伍和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建设的主要任务。这五支重点人才队伍基本涵盖了知识产权工作领域各行各业各类的人才,体现了以高层次人才为引领、以实务型人才为主体、整体性开发知识产权人才资源的人才队伍建设布局。
《人才规划》设计了9项具有引领性、创新性和示范性的重点人才工程和计划,作为推动人才发展的重要措施和工作抓手。其中,“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在“十一五”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要求;针对新形势新任务,进行大胆创新,提出了一批新的人才工程和人才培养开发计划。实施好这些工程和计划,对于整体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加快人才培养、培育我国知识产权人才比较优势和人才国际竞争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人才规划》还着重从加强政策支持引导、创新工作机制两个方面提出一系列保障措施,为实施《人才规划》提供条件、政策、制度、服务保障,推动人才工作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
落实《人才规划》实施工作的关键在于加强组织领导。《人才规划》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规划体系、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基础性建设四个方面提出了组织实施工作的要求,对明确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职责、加强全国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统筹协调、顺利实施《人才规划》起着重要的保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我们相信,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认真贯彻实施《人才规划》,必将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建设,开创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下文就《人才规划》中的9项具有引领性、创新性和示范性的重点人才工程和计划作系列解读。
解读之一:
“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解读
一、实施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加强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培养,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总体要求,我局制定印发了《2011—2015年“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计划于2011年和2013年上半年开展第三、四批百名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人选推荐选拔工作,每批选拔人数约为100人。
我局自2007年启动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简称“人才工程”)以来,共选拔了206名百名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人选。四年来,通过人才工程的实施,采用参加培训,挂职交流,软课题研究等方式,培养了一大批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等领域具有专业先进水平和学术优势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以及从事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的专业人才,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扩大了知识产权人才规模,优化了人才素质,有力地推动了全国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在全社会营造了重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目标
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的实施,主要是为了培养一大批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大力提高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的竞争能力,提高参与国家重大知识产权政策研究、重大知识产权专项及课题研究,参与国际知识产权重大问题的讨论与谈判的能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能基本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三、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扩大我国知识产权人才规模,提高他们的能力和素质,提升国际竞争比较优势,建设一只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基本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培养200名左右的知识产权优秀人才,造就一批精通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熟悉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高层次人才;培养2000名左右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专利审查等领域具有较高业务素质的专门人才;面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培养30000名左右掌握相关知识产权知识的高素质服务人才,促进知识产权人才逐步向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发展。
四、培养措施
1、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
我局将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经费的投入,支持社会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加强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库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人才评价标准,对于在知识产权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建设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加大人才培训和使用力度,每年举办高层次人才培训班;有计划地选择人选参加国家和地方的重大课题、学术研究及国际交流项目,强化岗位使用和实践锻炼,以及跨部门挂职等。
2、千名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培养
我局在培训经费、课题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每年举办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培训班等培训项目,联合各省开展千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每年安排500名左右人员参加专题培训,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人才队伍建设。
3、万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
我局将重点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员队伍建设。组织落实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轮训任务。我局每年将举办面向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活动,委托各有关知识产权局举办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培训班。
五、组织领导
我局负责工程总体的统筹协调工作;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本地区人才培养规划和培训计划的制定落实;培养人选所在单位要创造条件,让培养人选在岗位工作中成才;培养人选要积极主动地承担任务,努力成才;各相关单位、行业协会根据职责和业务范围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各知识产权培训基地要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工作,加强教学研究,加强知识产权普及教育。
解读之二:
“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工程”解读
为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依托各地优势培训资源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建设工程这一重要措施。为更加全面、深入地学习和理解基地工程出台背景意义、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现对该工程做如下解读:
一、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程的背景意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知识经济快速兴起,党中央和国务院将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三大战略作为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选择。
“十一五”期间,特别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各类人才的素质结构进一步优化,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政策制度不断完善,多层次、多领域、统筹协调的人才工作格局正在形成。从总体上看,我国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与知识产权事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人才工作还存在许多与新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人才数量、素质和能力上都需要整体提高,知识产权人才的结构和布局还不够合理,高层次人才匮乏,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人才资源开发投入不足等。在此形势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学习辅导百问》中都明确地指出要充分依托利用高校等培训机构的教育资源和人才优势,凝聚全国知识产权力量,统筹规划、突出特色建立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科学系统地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培养更多的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和社会急需的实务人才,并向社会开展知识产权培训。这既符合科教兴国战略思想,同时也是大力实施人才强国和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举措。田力普局长在2009年10月份召开的全国知识产权培训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指出:大力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程将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内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并且强调以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程等在内的“三大工程”为抓手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二、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工程的原则
培训基地建设工程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突出特色”为基本原则,这16字原则是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的核心思想,是指导今后全国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的总方针和原则。
在基地发展实践中,国家承担基地建设和未来发展中的指导和在人才培养上进行全面规划的重要责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是从战略层面指导工程推进的方针原则,即是以全国知识产权人才和培训工作为落脚点和出发点,从国家宏观层面把握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的本质,统筹兼顾、科学规划、整合资源、合理布局、规范管理,整体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的建设工作。同时,根据全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培训的近期和长远的目标,结合实际情况,分层次、分类别规划基地的数量和结构。
在此基础上,作为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的载体,培训基地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突出体现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特点和对知识产权人才的不同类别和层次的需求,依托基地自身教学、地域和特长等优势资源,针对不同领域、行业和层面的培训对象,强化基地的特色,形成有特色的办学机制和教学模式。“分类指导、突出特色”正是该思想的浓缩体现,是从微观层面上对培训基地发展进行指导。
突出全国人才培训工作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尊重各基地间的差异性,把握互补性,区分层次性,突出特色性,合理搭配布局,统筹安排好培训基地建设目标和规划,注重统分结合,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的作用。
三、建立培训基地的主要目的和主要任务
培训基地应主要依托学科学术基础较好和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高等院校等教育培训机构而建立,体现政府主导的系统性和公益性质。今后一段时期内,培训基地努力健全和完善培训基地管理运行体制机制,加强基地硬件和师资队伍建设,探索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的学历培养模式,大力开展在职培训,即以知识产权人才需求为导向,以当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现状为基础,发展有特色、重实效的知识产权在职教育,重点培养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服务业人才等各类知识产权实务人才、高水平知识产权师资人才和党政领导干部等重点人群的知识产权培训。同时,兼顾知识产权的普及教育,大规模培养和培训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为知识产权事业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解读之三:
“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化工程”解读
“十一五”期间,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统筹协调的人才工作格局,但作为人才工作重要基础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还比较薄弱,主要存在缺少统一的人才信息管理与使用平台,信息化总体程度不高,信息采集与更新机制不健全,信息共享渠道不畅通,信息分析与利用不科学等问题。
为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精神,为更好落实《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主要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十二五”期间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库建设,实施人才信息化工程,提高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化工作的科学化水平。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库,整合人才信息资源。根据目前全国知识产权人才隶属多领域多部门,人才所在部门缺乏联动,各级管理部门人才工程交叉重复的特点,坚持以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库为抓手,梳理人才库内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内设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库、省级知识产权人才库的关系,整合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人才信息资源,通过人才库建设,形成一支系统完善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十二五”期间,通过开展专家库人才选拔、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和省级知识产权人才库建设工作,充实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库,加强人才库信息采集、加工、分类工作,初步形成全国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数据库,并根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而逐步更新完善。
2、建设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网络平台,提高人才工作信息化水平。以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为导向,根据知识产权人才库,建设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以通用的数据采集和共享标准为基础,建立上下贯通、高效便捷、安全可靠的国家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网络平台,着力引导和促进各类知识产权人才基础信息和专业特长、科研成果等分类信息的分享与跟踪,形成国家知识产权局为数据中心,各级知识产权部门分级分类管理的全国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网络平台格局。通过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人才信息资源的科学管理与使用,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数据基础和参考依据。
3、加强统筹规划,完善使用机制。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化工程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筹协调组织,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共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人才库的总体规划制定和协调指导工作,重点抓好专家库、百名高层次人才库的建设和管理,信息网络平台的搭建与维护;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本地区人才工程的规划和实施工作,重点抓好省级知识产权人才库建设和信息网络平台数据的使用与更新;知识产权各相关单位、行业协会根据职责和业务范围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化工程实施过程中,要逐步建立完善人才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健全人才信息使用制度,研究制定人才信息采集标准,实现信息网络平台内容准确、管理规范、使用方便、高效安全。
解读之四: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培养计划”解读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以下简称“行政管理人才”)是我国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主导力量,其队伍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成败,必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工作力度,抓紧抓好。《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将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放在突出的重要位置,进行了系统的谋划和部署,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加强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意义
当今世界,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胡锦涛总书记在“526讲话”中指出:加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是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增强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扩大对外开放、实现互利共赢的迫切需要。2008年6月,国务院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要求必须把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国家重要战略,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工作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力量,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需要多方面资源和要素的支持,人才、经费、制度、设施、环境等,但最核心、最重要的因素应该是人才。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是生产力中最能动、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是生产力中最具决定性的力量。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人才包括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方方面面的人才,这些队伍都是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中,各类人才有着不同的分工,处于不同的地位,行政管理人才队伍肩负着规划事业发展蓝图、统筹协调各方面资源、引导事业发展方向、创造事业发展政策环境的重要职责,对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发挥着主导性的关键作用。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是发展知识产权事业的“牛鼻子”。大力加强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是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能力的迫切需要,是解决知识产权事业存在问题的迫切需要,是适应客观需求、大幅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的迫切需要,是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作用的迫切需要。
二、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
规划从以下几个方面明确了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一是增加数量。目前,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行政管理人员仅有5000多人,跟经济社会发展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工作的需求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规划要求“进一步充实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队伍,健全完善各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二是优化结构。要做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工作,需要多种类型的行政管理人才,主要包括领导决策类、政策制定类、项目管理类、行政执法类、法律事务类、国际事务类、战略规划类、文秘信息类、宣传教育类、人才管理类、统计管理类、财务管理类、行政事务类、专业技术类等。这些类人才之间只有比例协调,才能相互促进,形成合力,发挥最大的管理效益。规划要求进一步优化行政管理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专业、区域结构。三是提高能力。行政管理人才的能力是决定行政管理效果的重要因素,应持续强化行政管理人才的能力建设。规划要求,采取各种方式提高行政管理人才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能力和行政管理、专业工作水平。四是改善环境。人才环境是影响人才成长的重要因素,构建良好的人才环境是发挥人才作用、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规划明确,大力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完善保障体系,创新工作方法,为人才发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加强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工作思路
加强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工作思路可以概括为“一个核心,三个支撑点”,“一个核心”是指以提高能力为核心,“三个支撑点”是指以人才培养计划、人才使用交流机制、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体系为支撑。规划明确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知识产权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为核心,要实施行政管理人才培养计划,采用多种方式加大人才使用交流机制,构建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体系。
四、加强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举措
根据“一个核心,三个支撑点”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加强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如下:
(一)实施人才培养计划
人才培养计划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业务培训。二是学历学位教育。三是高层次人才培养。四是青年人才培养。五是国际培训和交流。六是理论、素质培训。
(二)建立健全人才使用交流机制
人才使用交流机制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轮岗机制。二是挂职机制。三是强化人才使用机制。四是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三)构建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体系
促进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加大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二是健全人才考核评价政策。三是加强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四是建立分类管理的人才政策。
解读之五:
“专利审查人才能力提升计划”解读
一、实施专利审查人才能力提升计划的必要性及意义
专利审查人才能力提升计划是《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到我局强局建设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关键问题。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这对于知识产权和专利事业的发展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更要求我们以人才战略作为先行,在竞争中抢占先机。“十一五”期间,我国专利申请量保持了跨越式增长态势,知识产权事业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相关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持续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这一形势也对专利审查人才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说,我们必须“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的科技队伍,为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因此,在“十二五”开局之初,推进实施专利审查人才能力提升计划,是一件具有重要意义的事情。
二、专利审查人才能力提升计划的指导方针
专利审查人才能力提升计划的指导方针是:全面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提高,积极创新。
全面规划,即对专利审查人才能力提升计划进行整体规划,按照整个事业的发展要求确定人才能力提升任务,使人才能力提升计划形成系统、完整的格局。突出重点,即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强局建设两大历史任务为导向,明确专利审查人才能力提升计划过程中的战略布局,理清重点难点,集中资源、集中力量,做到关系事业发展的重点调整、关系全局发展的重点开发、关系人才发展的重点实施,促进人才能力提升计划符合两大历史任务的要求。整体提高,即在专利审查人才能力提升计划的整体构架中,实现与我局局情相适应、与队伍特点相吻合的目标,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层次人员,合理分配资源,做到各有侧重、详略得当,从整体上使专利审查人才队伍素质得到全面提高。积极创新,即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推动人才能力提升计划的实施,破除制约发展的观念和制度,构建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相适应、有利于我局实现强局目标的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创造活力。
三、专利审查人才能力提升计划的战略目标
按照“十二五”时期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组织实施2011—2015年“专利审查人才能力提升计划”。一是继续发展壮大专利审查队伍,到2015年逐步使审查员队伍规模扩增至9000人;二是完善各类人才机制,优化专利审查人才结构;三是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专利审查人才,形成比较明显的专利审查人才优势,在全局范围内选拔培养局级领军人才100名左右、局级高层次人才400名左右、部门级骨干人才1100名左右;四是营造具有活力、富有效率的审查人才发展环境。
四、专利审查人才能力提升计划的基本任务
(一)完善招录制度,壮大审查人才队伍。通过多种渠道,按照事业需求继续扩大审查人才队伍规模,使人才数量充足,满足工作发展需要。
(二)实施分类培养,优化审查人才结构。构建横向及纵向的人才分类指标,按照特性实施人才分类培养,同时,不断优化人才管理模式,使人才布局趋于合理,并通过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辐射作用,推动人才队伍建设整体水平的全面提升。
(三)优化管理模式,完善人才开发机制。逐步健全完善覆盖审查人才选拔、使用、管理、评价、反馈、激励等各领域机制,以关注审查员发展和成长为中心,探索建立审查员职业发展体系,确保在优化管理模式的基础上,人才潜能得到充分开发。
(四)紧扣能力主线,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在充分掌握审查人才能力需求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培养体系,一方面深入贯彻落实“抓中间,带两头”的工作精神,推进实施审查员在岗实践能力提高计划,另一方面注重对专利审查人才队伍中领导干部的培养,促进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确保整个审查人才队伍提升服务公众、服务国家经济发展的能力。
解读之六:
“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开发计划”解读
企事业知识产权人才是我国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事业经营管理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企事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未来5年企事业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要举措。
一、企事业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
规划确定了“企业知识产权人才的数量和质量有较大幅度提高”的目标要求,这是根据我国市场与创新主体——企业知识产权人才的现状提出的一项定性指标。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科技快速发展,知识产权正日益成为企业提高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战略资源和有力武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逐步发展并初具规模,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的创新型企业已形成较强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但是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广大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水平和能力还不强。形成这一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企业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普遍匮乏是一个重要因素。较大幅度地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人才的数量和质量,既是实施战略纲要的具体体现,也适应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实际需要。
二、加强企事业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的任务
规划提出了“以培育市场主体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为核心,大力开发企事业知识产权人才,加快培养高层次和实务型知识产权人才,推动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评价制度,推进企事业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推动高水平
这一任务明确了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促进自主创新和提高竞争力是加强企事业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培养高层次和实务型知识产权人才是企事业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内容;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人才评价制度是企事业知识产权人才开发的制度保障;企事业知识产权人才的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是人才开发和队伍建设的方向。
三、加强企事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重点工程
规划确定实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开发计划”(以下简称“企业人才开发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是落实规划的重要工作抓手,是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供知识产权人才保障的重要举措。
实施企业人才开发计划的主体是全国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目标是提高企事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方式是有计划、分层次、有重点地培养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经过5年努力,完成培训近百万人次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者及科技研发人员、培养数百名高层次企事业知识产权经营管理人才的任务,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四、加强企事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政策引导和支持
制度和政策是人才工作最有力的引擎。根据战略纲要提出的“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人才的专业技术评价体系”的战略措施,针对目前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尚缺乏制度政策支持的现状,规划提出了“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人才的专业技术评价体系”的战略措施。
建立企事业知识产权人才评价体系是激励和吸引企事业知识产权人才、促进企事业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重要举措。“十二五”时期,要总结一些省、市的实践经验,大力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人才评价体系制度建设,加快建设企事业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的步伐。
解读之七:
“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支撑计划”解读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要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必须强化人才支撑,必须遵循人才发展规律,必须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
一、总体思路
为解决制约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人才瓶颈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培养工作,特别是《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支撑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实施方案制定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一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二是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的五年规划——《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三是加大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培养工作力度,切实解决人才培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是“十二五”期间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发展的总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主体内容分5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发展指导方针。第二部分是目标和任务。第三部分是培养模式,通过设计不同的培养模式,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才的培养需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第四部分是培训机构和师资队伍。第五部分是与培养模式相适应的具体措施。第六部分是组织管理,对于实施方案在全国范围内的统筹协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三、目标和任务
实施方案提出用五年时间,以“增加人才数量,提高人才质量,提升服务能力”为总目标,培养数量较为充足的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培养数千名高素质、复合型的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培育数百名精通业务、诚信度高、具有世界水平的高层次知识产权服务人才。设定这些目标,从必要性看,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必须充分发挥人才作用;从可行性看,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是通过深入调研、专家论证后提出的;从操作性看,制定的目标在实现过程中确实有一定的压力,但也切实可行,经过努力完全能够实现。
四、具体措施
不同类型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的培养,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组织协调,需要采用不同的培养模式,以及与培养模式相适应的不同层次的培养措施。实施方案确定了优势互补的3种模式。考前培训注重增加合格专利代理人的人数,属于“量”的增长,执业培训和高层次人才培训模式注重执业专利代理人高端服务能力的提升,属于“质”的跨越。在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培养工作中,将以考前培训为着力点,以专利代理人执业培训模式为主线,以高层次人才培训模式为补充,力求做到目的明确,层次鲜明,点面结合,相辅相成,共同显著提高专利代理行业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综合服务能力。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行业协会、各类高校和企事业单位的共同努力下,随着实施方案的全面实施,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培养工作必将开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
解读之八:
“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解读
一、背景
当今世界,人才资源已经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人才特别是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越来越具有决定性意义。“十一五”期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但是从总体上看,由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的时间还不长,知识产权人才现状与知识产权事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在知识产权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加快培养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指出:“中高级领导干部、优秀企业家和各领域高级专家等高层次人才,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确定了“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的指导方针。为加强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制定了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二、目标任务
在“高端引领,整体推进”原则指导下,规划提出要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不断扩大高层次人才队伍,“着眼于培养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人才,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突出培养知识产权各专业领域的高素质拔尖人才和复合型人才,重点支持和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引领人才”,这就明确了未来五年我国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要扩大规模,以世界水平为目标,加快培养知识产权各专业领域的拔尖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特别是培养中青年领军人才,从而推动和引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三、高层次人才特点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基于这一定义,初步得出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的定义:精通知识产权法律、管理等理论和知识,拥有丰富的知识产权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知识产权实务技能,熟悉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国际事务,能够胜任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经营管理或服务等工作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高层次引领人才还不同于普通的高层次人才,除了具备高层次人才需要具备的品德、知识和能力外,还应是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理论研究或实务方面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贡献突出、引领作用和团队效应明显、发展潜力较大的高层次人才。具体来说,高层次引领人才应具有创新思维,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适时掌握本学科本领域最新研究动态,并能够将新知识和能力运用到本职工作中,有带领团队向国际国内研究前沿冲击的潜质;具有较强的领导、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建设并带领一支优秀的团队,通过创造性的劳动实现自身和团队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战略眼光,能够紧跟国际国内知识产权前沿领域发展趋势,在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局系统的过程中发挥引领作用。
四、具体措施
为加快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作用,规划提出实施重点人才工程——“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主要着眼于高层次人才队伍的总量增长和素质提高,通过吸引和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并形成发挥引领和带头作用的高层次人才群体。
(一)总体思路
以纲要和规划为指导,围绕全国知识产权中心工作,以构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骨干人才、高层次人才和高层次引领人才的四层级人才队伍体系为目标,统筹全国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队伍,制定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系统规划和完善高层次人才成长路径,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计划性和联动性,注重高层次人才的领军能力的培养。
(二)工作目标
着力提高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的竞争能力,提高参与国家重大知识产权政策研究、重大知识产权专项及课题研究、国际知识产权重大问题的讨论与谈判的能力,培养造就一批知识产权领域领军人才,促进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更加复合化、专业化、实务化和国际化,形成我国知识产权人才的国际竞争比较优势。
在高层次人才队伍规模和结构方面,努力提高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专业领域人才以及从事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的专业人才的业务素质,使专利审查、法律法规、国际交流合作、知识产权战略与政策研究等重点领域人才类型分布趋于合理,进一步扩大人才规模,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三)工作重点
以人才选拔为先导。高层次引领人才不同于普通高层次人才,更不同于一般人才,并非所有人才都能成为引领人才。因此,必须认真选拔,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在选拔过程中,不但要对人才的品德、知识和能力等基本要素进行考察,最重要的是对人才发展潜力的考察,即人才是否具有战略眼光,是否具有把握全局、开创性地带领队伍完成重大挑战的潜质将是考察的关键。
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人才的培养需要遵循客观规律,科学合理地设计人才的教育培养、选拔使用、考核评价制度以及人才的监督制约制度,用制度为高层次引领人才构建一条科学、高效的成长路径,建立健全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工作机制,营造一个人才成长和发展的良好环境,将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关键保障。
以人才使用为核心。有研究表明,对人才的成长起主要作用的是承担挑战性的任务,因此,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将坚持在实践中培养、实践中锻炼、实践中成长、实践中发展的方针,重点通过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辐射作用,引导和带动知识产权相关领域和类别的人才队伍的成长,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整体水平全面提升。
解读之九:
“高水平知识产权师资人才推进计划”解读
高水平的知识产权师资人才队伍建设是我国各项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基本保障,也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高水平知识产权师资人才队伍建设,《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未来5年高水平知识产权师资(以下简称为“师资”)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高水平知识产权师资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
规划确定了“为满足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师资人才队伍”的目标要求,这是根据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的实际需要所明确的指导性意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加强创新型国家建设方面的作用日渐突出。伴随着知识产权日益增强的重要作用,全社会对于知识产权人才的呼唤更加迫切,对于知识产权培训的内生性需求大幅增长。然而,人才培养工作却遭遇普遍供需不足的瓶颈。知识产权师资总量增长相对滞后,数量明显不足;师资结构有待完善,涉及国际法律、诉讼、政策制定以及企业管理实务的师资相对匮乏;师资区域分布需进一步优化,师资分布与各区域培训需求情况的切合度不足;师资的使用和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师资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以在当前有限的师资资源下,提高师资的利用效率和水平。因此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所确定的关于“制定培训规划,广泛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文学艺术创作人员、教师等的知识产权培训”的战略措施,必须有针对性的开展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为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基础教学和培训资源保障。
二、加强高水平知识产权师资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
规划提出了“依托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及重点企业等,每年重点培养和支持数十名知识产权领域的骨干教师和学术带头人,在高等院校、培训基地等教育培训机构培养造就一批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的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的主要任务。
这一任务明确了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及重点企业是师资培养的主要来源和参与部门,并确定了高等院校和培训基地等培训机构为承担师资培养具体组织工作的主要部门。建设知识产权系统师资队伍,能够加强政府对社会的人才服务职能,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系统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及重点企业等社会部门的沟通和交流,满足不断增长的知识产权培训社会需求;重点培养建设知识产权服务和管理师资队伍是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内容不断升级的迫切需要;培养建设高等院校专职师资队伍是落实纲要中关于“设立知识产权二级学科,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设立知识产权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和 “在高等学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课程,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高校学生素质教育体系”要求的具体措施。
三、实施高水平知识产权师资人才推进计划
作为落实规划的重要抓手,规划涉及了包括“高水平知识产权师资人才推进计划”在内的9项重点人才工程。“师资人才推进计划”是基于“十二五”时期其他8项人才工程实施所应具备的师资情况,保障和服务于其他人才工程的顺利开展所提出的一项基础性举措。
根据推进计划要求,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要配合推进计划的总体安排,围绕知识产权系统、知识产权服务、知识产权管理以及高等院校知识产权专职师资等4类队伍建设,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办法。实施推进计划中各子计划所涉及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应加紧制定五年培训方案,在未来五年内,针对以上4类队伍各培养50名高水平师资人才。首先应加强培训的计划性、系统性,每年至少完成1-2期的专项培训任务。
四、加强高水平知识产权师资人才培养的政策引导和支持
政策支持是高水平知识产权师资人才培养的关键因素,推进计划的政策支持核心在于将师资培养计划纳入我局现有的各项人才培养政策及制度中。结合现有的高层次人才制度以及各类学术带头人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系统高水平师资的培养力度;结合《专利代理业务提升计划》、《专利代理行业发展规划(2009―2015)》以及《专利代理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指南》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师资的培养力度;结合全国试点示范项目,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师资人才的培养工作;结合全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开展高等院校知识产权专职师资的培养工作。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加强我局各类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政策的衔接,为全方位完成高水平师资人才推进计划提供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