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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强调: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
2月8日,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部分中基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代表、相关学者等共230余人齐集广州,在此举行首届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研讨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强调:广大知识产权法官要准确把握并妥当运用当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奚晓明指出,知识产权司法政策和理念在知识产权审判中占据特殊的重要地位,起到特殊的重要作用。“加强保护、分门别类、宽严适度”是当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的基本定位。
奚晓明逐一分析了当前的基本政策:“加强保护”是基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所处国内外环境的必然选择,是当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要矛盾、基本定位和政策取向;“分门别类”是在加强保护时应根据不同知识产权自身的属性和特点,在法律原则和规则的范围内采取相应的行之有效的措施;“宽严适度”要求加强保护应以我国的国情和保护需求为尺度和限制,不是盲目提高保护水平,而要以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发展阶段,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尺度和界限。奚晓明还对妥当运用知识产权各个领域的具体司法政策作了阐述。
“知识产权在广东的经济发展中贡献比重日益凸显。”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伟发告诉记者,截至2010年,全省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为910276件和574414件,居全国第一;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700450件,连续16年居全国首位;新增驰名商标75件,累计总数达267件,连续5年居全国首位。广东在享受知识产权红利的同时,亦更注重对知识产权发展保障和司法保护工作。
梁伟发对记者说,广东省委省政府一直全力支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法院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主导作用更加彰显。广东法院依托社会各界,公正高效地审结了超过全国四分之一的知识产权案件,法治效果良好。在国际国内对知识产权发展保障特别是司法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的新形势下,广东更要当好全国知识产权审判理论和实务研究的弄潮儿。
据悉,广东已有22个基层法院具有部分知识产权管辖权,8个中院具有专利管辖权,4个中院和12个基层法院实施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试点。全省法院审结了约占全国28%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