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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乌政办〔2016〕168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乌鲁木齐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1月21日

乌鲁木齐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有关精神,紧抓服务外包产业转移机遇,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服务外包作为新兴产业,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必然产物,是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信息技术密集型和国际化人才资源密集型产业。积极承接服务外包,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强与国际经济接轨、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有利于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有利于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利用外资质量、降低成本、扩大就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对我市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增强城市整体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发展重点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原则,抓住国际、国内服务外包产业转移的契机,充分利用我市区位优势和人文优势,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大力培育本地骨干企业,多措并举,积极承接国内外服务外包产业梯度转移,突出特色,鼓励创新,推动服务外包产业聚集发展,为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战略支撑。

(二)发展重点。坚持规划先行,明确产业定位及发展思路。从面向中西亚地区到拓展更宽领域,重点发展以多语种软件研发、应用软件研发、信息技术、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运营及维护等为主的信息技术外包(ITO),以业务流程设计、内部管理、企业运营、供应链管理、金融服务、数据处理、国际呼叫中心等为主的业务流程外包(BPO),以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工程技术、生物医药、国际医疗服务、管理咨询、动漫网游、数据分析等为主的知识流程外包的(KPO)业务。积极推进乌鲁木齐市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大力发展特色服务外包。

(三)目标任务。发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优势,主动承接国际国内服务外包转移,巩固基础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向高端服务外包产业转变。努力打造国内领先的服务外包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高增值服务能力的本土服务外包企业,加快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聚集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拓展国际市场能力的服务外包高端人才,把服务外包作为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方向,重点发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努力把乌鲁木齐市建设成为发展环境优良、企业和人才集聚度较高、产业特色鲜明、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中国西部服务外包优秀示范城市。

三、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发挥产业聚集效应

(一)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基地。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定位准确的原则,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发展经验按照国际标准建设硬件基础设施,制定园区扶持政策和企业入园优惠政策,以新疆软件园、乌鲁木齐云计算产业园为龙头,着力打造乌鲁木齐服务外包专业园区、云计算基地、7坊街文化创意园等产业园区,加大对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科技孵化器、创客空间等的培育和支持力度,推进乌鲁木齐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园重点项目建设,形成一批各具特色、国内领先的服务外包示范园区。

(二)提升产业园区服务功能。完善《乌鲁木齐外包示范园区评价管理办法》,适时开展园区认定工作,使园区成为功能完善、环境优雅、交通便利、生活方便、工作舒心的产业聚集区,为提升服务外包发展环境、规范园区管理提供有力保证。

(三)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支持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培训服务平台服务外包专业服务平台和公益性基础设施,优化企业资源,降低运行成本。利用服务外包专业平台,以核心企业为中心,加强企业间的业务合作和信息共享,形成具有紧密联系的产业链,为我市服务外包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提供市场开发和客户服务的渠道。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引进国内外实力企业

(一)加强园区招商力度。制定园区场地使用、自建房、办公用房租赁、配套设施设备使用、用电用水等支持政策,吸引国内外实力企业入驻,吸引服务外包龙头企业、研发中心落地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提升我市服务外包层次,带动本地企业提升服务外包能力。

(二)大力引进具有实力的服务外包企业。充分利用各种招商引资平台,积极宣传推介我市发展服务外包的优势,引导我市服务外包企业加强与国内外龙头企业的合资合作,积极开展对口专业招商,积极引进产业龙头企业和产业链配套企业。鼓励各区县、各职能部门结合各自特点吸引国内外龙头公司、境内外机构和个人设立服务外包企业,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开展个性化服务,促成项目落地,推动产业聚集发展。

五、大力引进和培养人才,完善人才保障体系

加强服务外包人才队伍建设,以企业为主导,大力推进人才兴贸战略,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积极引进国内外具有从事服务外包经验和对服务外包市场熟悉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来乌创业发展,妥善解决其在子女入学、家属就业、医疗保健、户籍迁移、出入境管理等方面的后顾之忧。制定《乌鲁木齐市服务外包培训机构认定办法》,适时开展认定工作。鼓励大中院校和服务外包培训机构认定建设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设置相关专业和课程,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服务外包专业教育,加强与内地和国外服务外包培训机构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培养各类技术实用型和创新型人才。支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在乌创办服务外包企业。

六、实施服务外包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一)发挥专项资金扶持作用。根据自治区财政安排,我市按照1:1比例每年配套安排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同时积极申请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制定具体扶持办法,对公共服务平台设备购置及运营费用和服务外包企业创建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参加境内外各类相关展览、国际推介会、取得国际资质认证、人才培训等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鼓励各区县结合实际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大力推进本地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二)落实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适当培训补贴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适当培训补贴支持。

(三)实施用地用房优惠政策。

1.对引进的企业总部、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可申请划拨方式供地,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执行。

2.新设立的服务外包企业或总部等,自建自用办公用房的,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0%奖励给企业。

3.在服务外包园区内购买和租用办公用房的,享受园区优惠政策,不在园区或未享受园区优惠政策的,对其购买办公用房的,按照当年我市出台的契税优惠政策执行。

4.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服务外包企业,3年内按房屋租金的10%给予补贴,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企业当年纳税地方留成部分,租房补贴资金在企业正常运行满一年后兑现,实际租赁价格高于同期房屋租赁市场平均价格的,以市场平均价格为基数计算。

(四)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1.减免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市科技部门会同市商务、财政、税收、发改部门,做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服务外包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可以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支持服务外包企业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如果是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3.鼓励服务外包企业进行技术转让和技术改造。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购置并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固定资产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可以享受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

4.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对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从事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进口货物(服务外包企业履行国际服务外包合同,由各级服务外包业务境外发包方免费提供的进口设备),实施保税监管,国家不予减免税的商品除外。

5.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开展出口业务。服务外包企业开展出口业务,凡是符合支持各类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旅游企业开展对外经营活动,对在境外提供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取得的境外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动漫设计、网游设计等设计服务,实行增值税零税率。

(五)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对因生产特点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部分岗位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完善政府部门、金融企业、服务外包产业基地以及服务外包企业间的联动机制,构建多层次的服务外包企业融资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加强金融创新,加大研究开发力度,丰富符合服务外包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提供差异化的信贷服务,满足服务外包企业的融资需求。鼓励创业投资投向服务外包企业,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服务外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可享受中央财政贴息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收购兼并,支持有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鼓励保险机构指定符合服务外包产业特点的保险险种,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办理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外汇相关部门为服务外包提供外汇业务便利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发展离岸外包业务给予政策支持。

(七)支持企业品牌建设和国际认证。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培育发展出口名牌,重点扶持一批规模效益好、主营业务突出、产品优势明显、市场潜力大的服务外包企业品牌化建设并给予一定补贴。支持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开发软件能力成熟模型集成(CMMI)、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全管理(IS027001)、IT服务管理(ISO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等国际认证,对取得国际认证的企业给予一定认证费、维护费资助。

(八)实行服务外包通关便利化。建立和完善与服务外包产业特点相适应的检验检疫、通关管理监管模式,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通关放行便利“绿色通道”。

(九)实行工商登记便利化。放宽服务外包企业名称登记条件,允许从事服务外包的企业申请冠以“服务外包”、“外包服务”等字样的企业名称。对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其经营范围可以核准为“某行业+服务外包”经营业务。

(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增强服务外包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依法严惩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和违法行为。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将其列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享受相关政策;对服务外包业务中取得重大社会或经济效益的知识产权项目给予政府奖励,激励企业自主创新。通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方便、快捷、专业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的信息服务。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在境外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实施品牌战略,增强市场竞争力。

(十一)鼓励政府企业购买服务。鼓励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财税、金融等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不涉密的信息技术业务外包给服务外包专业企业。在同等条件下,政府有关服务外包招标项目优先向本地企业倾斜,推动本地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壮大。

(十二)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鼓励各电信运营商采取多种有效手段,为服务外包企业网络接入、国际线路租赁提供便利,增加带宽,优化数据流向,做好服务外包园区直达国际通信出入口的国际专用通道的调配和相关通信服务工作,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高效、稳定、多元化的网络服务。鼓励电力部门加大对服务外包园区基地及企业支持力度,落实有关用电支持政策。

(十三)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外市场。支持和引导服务外包企业积极参加在国内外举办的知名服务外包峰会、论坛、对接会和各项专业会展;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加强与国内国际著名咨询机构的联系,积极向国外派遣市场拓展和技术开发骨干。

七、加强组织领导,优化营商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乌鲁木齐市促进服务外包发展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及各区县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研究制定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合力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各区县、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市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意义,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加强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政策、办法、措施的系统研究,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统筹协调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加强部门间信息交流沟通,形成发展合力。

(三)成立服务外包行业协会。鼓励服务外包企业成立专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在企业间开展信息交流、中介协调、标准制定、规范自律、市场拓展、人才培训等工作,提升全行业自主创新、自主发展能力。

(四)搭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组织服务外包企业积极参加境内外有关信息技术、软件开发、服务外包等论坛、洽谈会、交易会,加大我市服务外包企业宣传推介力度,建立对内对外交流对接平台,并帮助企业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有关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外经贸发展等专项资金的支持,不断扩大企业在岸、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五)加强服务外包统计分析。按照国家有关服务外包统计规定,督促服务外包企业按时按质填报相关报表,并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反映本地服务外包发展特点的统计指标体系,加强服务外包发展趋势研究,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归纳和分析,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公共统计信息服务,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六)加强社会宣传推介。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介,普及服务外包知识,介绍国内外服务外包发展趋势以及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情况,大力宣传我市对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重点项目及骨干企业,营造发展服务外包产业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