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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软件起航欧美 ——访科技部火炬中心软件处副处长李冰
日前,由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发展中心组织国内外软件外包专家评审确定的“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试点企业名单揭晓。经过专家评审,北京用友、大唐等29家企业被认定为“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试点企业(软件外包型A类);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被认定为“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试点企业(软件外包型B类);北京方正国际软件系统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被认定为“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试点企业(软件产品型)。同时,北京软件产业基地和杭州高新软件园被认定为“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试点基地;大连软件园等9个软件基地被列为候补试点基地。为此,本刊走访了科技部火炬高科技产业开发中心计算机软件处副处长、高级工程师李冰,就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的相关事宜进行了一对一的访谈。
记者:请您谈谈实施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的背景。
李冰:目前我国软件企业的国际化能力不是很强,而现在全世界有一种外包的趋势,很多国外企业认为,把外包发给中国也是大势所趋。基于这一点来说,我们必须把软件外包作为重点来进行突破。欧美出口工程的重点第一期就是外包,中国有大量廉价的智力劳动力,稳定的国内局势和巨大的国内市场对国外也有很大的吸引力。我国软件企业的国际化能力不是很强,我们希望通过实施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能够推动软件企业在管理、人才和品质等方面和国际接轨。
记者:实施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将对我国软件产业的出口能够起到多大的推动作用?有没有具体的目标?
李冰: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的效果不一定能马上显现出来,欧美出口工程对欧美的显现作用明年可能会比较明显,因为我国软件企业的国际化能力,尤其是接国外定单和软件产品出口的能力相对较弱,我们希望通过出口工程聚集一批这样的企业,政府给它们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持它们发展,让它们更快地成长。对国内企业,我们会提供很多服务,我们会组织它们到国外去参展,向用户推介等方式。目前看来还是有效果的。我们没有一个明确的数字目标,希望能够通过试点工程做点探索工作,总结经验,为联合各部门共同正式启动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打下基础。我们目前的最大目标是树立国家外包品牌,让世界知道中国能够做软件外包,能够接国外定单。
记者:请您简单介绍一下“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试点企业认定的过程?
李冰:我们首先通过地方科技部门和软件园组织企业申报,大概申报了160多家,然后组织国内的外包专家就企业的能力、经验等进行初审,选定了50多家参加复审和答辩。复审时,要求企业提供详细的英文资料并用英文答辩。我们组织了跨国公司和一些外国企业负责外包的负责人和老总作为专家,对企业进行复审。之所以选择他们作为复审专家,我们认为他们一是发包方,能够反映客户需求;二是经验丰富;三是相对比较公正,容易得到国外用户的认可;四是希望将评审答辩作为向客户推荐的过程,把我们的这些企业推荐给他们,让企业直接得到他们的定单。一些试点企业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跟外国企业建立了联系,拿到了定单。
记者:是否还会认定第二批企业?如果认定,什么时候开始申报?
李冰:我们把试点企业认证作为一个向国外用户推荐的方式,所以今后还会搞。外包试点企业分A类和B类,我们的目标是保持A类和B类是国家最强的,A类略强于B类。我们将对A类、B类试点企业进行动态调整和管理,最好的就上A类,A类名额有限,剩下的就只能上B类,不行的就取消试点企业资格。所以我们会经常对企业进行考核、跟踪、服务和试点企业的调整,包括评审新的试点企业。现在A类是29家,B类是18家,我们希望今后B类能比A类多得多,形成A类和B类试点企业、以及其它外包企业组成的金字塔梯队,积累一大批外包型企业。
记者:火炬中心对认定的企业今年将做哪些工作上的支持?
李冰:简而言之就是“走出去,请进来”。“请进来”方面,我们会邀请很多国外发包的机构和企业到中国来跟我们的企业进行对接,我们还会努力创造适应开展外包咨询和培训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良好环境,并对试点企业的培训给予少量奖励。“走出去”方面,4月份,我们已经组织软件园和部分试点企业参加香港科技博览会,与香港的风险投资和软件企业进行交流与合作;6月份,我们还会组织企业去伦敦参加世界外包大会和展览,直接和客户见面。这是一个专业性的世界规模的外包大会,去年参加的人数约1万人,83%都是发包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希望组织类似的境外推介活动,对我们的企业进行推广。不过,我们也要求去参展的人英文水平要比较高,因为这代表中国外包企业的形象。如果不能与国外客户流利的交谈,会造成中国还没有准备好承接国外订单的印象。在外包大会上,科技部的代表会介绍中国经济建设的成就、宣传中国做软件外包的优势、以及中国软件产业发展的情况。
(附:关于认定“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试点企业和试点基地的通知, 关于开展“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科火字[2003]117号
关于开展“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
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省、市科技厅(委、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管理办公室:
为贯彻《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国办发[2002]47号)关于“坚持开放,扩大出口,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精神,落实科技部“2003软件园主任工作暨863计划软件专业孵化器研讨会议”上关于大力开拓国际市场的工作任务,在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以下简称软件基地)对日软件出口已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科技部火炬中心)决定从即日起开展“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试点工作,为今后正式实施该工程打下基础。现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主要内容
此次试点工作将从软件基地内优选3~5个软件园和30家有志软件出口欧美的软件企业,联合国内外有关机构和企业,通过企业培训、渠道建设、平台应用和金融服务等4个方面进行试点,有效地集成海内外优势资源,全面提高试点企业承接欧美软件外包项目的能力,为成功扩大中国软件出口欧美进行探索。试点工作还将得到科技部火炬中心配套经费的支持,并与科技部海外科技园计划实现对接,强化国家品牌优势。
二、试点工作申报要求
各级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试点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充分做好试点申报的组织和宣传工作,鼓励、动员具备条件的软件企业积极申报试点企业,并做好试点基地的申报工作。科技厅(委、局)是此次申报试点和落实匹配科技部火炬中心配套经费的组织牵头单位。
三、试点工作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有关企业和有关部门即可开始试点的申报和联系工作。科技厅(委、局)请于2003年12月17日前将各种申报表报科技部火炬中心。
四、试点工作联系办法
联系单位:科技部火炬中心
地址:北京三里河路54号
邮政编码:100045
联系人:宋少刚 李冰
电 话:+86-10-68511844 +86-10-68511861
传 真:+86-10-68511861
Email:ctpsoft@ctp.gov.cn
欢迎国内外有意参与试点工作的IT外包企业、咨询培训机构、软硬件平台供应企业和金融投资机构与科技部火炬中心或其委托的海外联系机构进行联系,也可以登录科技部火炬中心网站http://www.chinatorch.gov.cn/default.aspx查阅有关信息。
附件:“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英文为China Offshore Software Engineering Project,以下简称为COSEP)是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科技部火炬中心)为推进我国软件产业国际化,依托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以下简称软件基地),重点支持100家软件企业软件出口欧美而组织实施的一项系统工程。COSEP由培训工程、渠道工程、平台工程和金融工程4个紧密联系又相对独立的子系统组成。COSEP的实施分为两步:第一步,从软件基地内优选3~5个软件园和30家软件企业作为试点,同时将有一定欧美软件外包经验和外包项目的国内外咨询培训机构“请进来”,用一年左右的时间,通过企业培训,渠道建设、平台应用和金融服务等4个方面进行试点,全面提高试点企业承接欧美软件外包项目的能力,为成功扩大中国软件出口欧美进行有益地探索;第二步,在已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和机构,将试点企业扩大到100家,并推动其中有一定实力和资质的软件企业“走出去”,通过建立欧美在岸机构独立开拓市场,最终实现软件出口欧美规模化和企业国际化,共同促进全国软件出口的发展。
为积极、稳妥的实施COSEP,科技部火炬中心决定迈出第一步,先期开展COSEP试点工作。COSEP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试点内容
参加本次试点工作的软件企业和软件基地分别称为试点企业和试点基地。试点工作主要从4个方面展开:
1.培训工程
提高软件出口企业承接欧美软件项目的能力是本次试点工作的重心。科技部火炬中心和试点基地将选定若干家咨询培训机构和30家试点企业,通过协议约定,由咨询培训机构对试点企业进行欧美软件出口相关业务培训。
试点企业在圆满完成3个以上欧美软件出口项目、达到一定的出口额、形成稳定的外包人才队伍、并建立了良好的企业信誉(记录)等条件之后,可获得科技部火炬中心颁发的COSEP资质证书。获得证书的企业将在欧美软件外包推介活动、有关项目申请和试点工作其他3个工程中得到科技部火炬中心的重点支持,并因形成品牌而获益。
2.渠道工程
建立软件出口项目渠道是成功开展试点工作的一个关键。科技部火炬中心和试点基地将利用试点工作形成的合作机制,支持和鼓励有一定渠道的国内外企业参与试点工作,并以多种方式使他们与试点企业建立欧美软件外包项目接包、发包或转包的合作关系,进而共同推进软件出口咨询中介机构的建立和发展,使试点企业都能从合作中得到欧美软件外包项目。
本次试点工作还将提供与科技部海外科技园计划实现对接的渠道,培育优秀试点企业入驻,充分发挥美国、英国和新加坡等地科技园的孵化功能,增强试点企业海外发展能力。
3.平台工程
软件公共技术平台和出口服务平台是软件出口工作的重要支撑。科技部火炬中心将在试点基地已有各类平台的基础上,加强对软件出口欧美有关平台的建设和应用的支持和引导,实现平台的互联和资源共享,为试点企业提供优质、优惠服务。
同时,科技部火炬中心还将广泛联系和选择国内外平台设备和平台软件提供商,争取为软件基地和需要个性化服务的试点企业提供更好的一揽子解决方案。
4.金融工程
为出口型试点企业和正向出口转型试点企业解决发展资金是本次试点工作的有益探索。科技部火炬中心和试点基地将充分利用试点工作形成的投资环境,邀请国内外金融机构、投资机构、担保机构共同搭建一个金融平台,为试点企业和今后他们在海外的创业提供业务开拓、投融资、收购兼并、贷款担保等金融服务。
二、组织管理
科技部火炬中心全面负责本次试点工作的组织与指导,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点工作进行评审和监督,并委托有关机构协助试点工作的海内外宣传与海外合作联系。科技部火炬中心还将拿出300万元专项经费配套本次试点工作,对签定了培训协议并通过专家评审的试点企业,以“后补助”的方式(条件和办法另发)提供经费支持。
科技厅(委、局)是此次申报试点和落实匹配科技部火炬中心配套经费的组织牵头单位,负责确保对科技部火炬中心的专项经费按1:1的比例进行匹配。
软件基地管理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的宣传、联系、申报等具体工作,并对试点工作的进展、检查、评估、验收等过程配合火炬中心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申报条件
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和位于基地内的软件企业,符合下述条件的都可以申报试点基地和试点企业。科技部火炬中心将从积极申报者中优选3~5个软件园和30家软件企业作为试点。
(一)申报参加COSEP试点工作的软件基地应具备下列条件:
1.当地政府和软件基地十分重视欧美软件出口和软件产业国际化的工作,并有相关的扶持政策;
2.认同“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的意义和模式,并愿意参加试点工作;
3.具有试点企业6家以上;
4.能为软件出口企业提供相应的软件公共技术平台和出口服务平台;
5.能为参加试点工作的软件企业提供后补助资金匹配渠道。
符合上述条件的软件基地,列为国家软件出口基地的予以优先考虑。
(二)申报参加COSEP试点工作的软件企业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软件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并且已经入驻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
2.愿意参加“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的试点,并组织了15人以上的专门针对欧美软件出口团队,同时准备了相应的欧美软件市场开拓资金;
3.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连续两年处于盈利或持平状况;软件工程队伍相对稳定,无知识产权纠纷不良记录;
4.具有二年以上的某些行业软件开发经验,并拥有良好的业绩;
5.欧美软件出口团队的工程管理与技术开发人员,英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六级标准或其他相应等级标准;
6.具有独立域名和英文网站,有适应欧美软件出口的网络、电话、传真等办公条件;
7.已实施了软件开发过程管理和质量控制管理。
在上述同等条件下,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骨干企业优先考虑。
注:试点基地和试点企业申报表请从科技部火炬中心网站上下载(火炬中心网址:http://www.chinatorch.gov.cn/default.aspx。进入网站后,点击‘软件基地’页眉即可看到下载框)。
四、申报及审批程序
软件企业依据申报条件向所在软件基地提交试点企业申报表;软件基地管理办公室对试点企业申报表审查后,连同符合申报条件的试点基地申报表签章后一并报科技厅(委、局);科技厅(委、局)在初审合格后报科技部火炬中心。科技部火炬中心收到软件企业和软件基地的申请后,组织试点工作专家进行评审。在专家评审意见的基础上,由科技部火炬中心负责审定。
有意参与试点工作的国内外咨询培训机构、IT外包企业、软硬件平台供应企业和金融投资机构,将根据其条件和承诺,科技部火炬中心择优联合其中若干家与试点企业进行合作。择优合作者名单,将在科技部火炬中心网站上公布。
五、跟踪总结
试点企业必须每个月向试点基地书面报告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改进建议,科技部火炬中心和专家组将与试点基地不定期的对试点企业进行考查。培训结束后,试点企业、培训机构要分别提交总结报告和评议报告,这些报告是试点企业获得经费后补助和科技部火炬中心颁发的COSEP资质证书、以及评价培训机构的重要依据。
六、本实施方案的解释
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为科技部火炬中心。科技部火炬中心将尽快发布“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试点企业后补助标准(试行)”,并根据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发布“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国科火字[2004]29号
关于认定“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
试点企业和试点基地的通知
各有关省市科技厅(委、局)、各有关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管理办公室:
根据《关于开展“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03]117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火炬中心组织了国内外软件外包专家,经过两轮评审后认为,北京用友软件工程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已经具有较强实力,并且基本具备承接欧美软件外包项目的能力;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具有较强实力,并且初步具备承接欧美软件外包项目的能力;北京方正国际软件系统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具有较强实力,已经开始软件产品出口欧美。北京软件产业基地和杭州高新软件园得到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具有软件出口的优惠政策、服务措施和服务机构等方面优势。
鉴于本次试点工作得到了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软件基地及软件企业的热烈响应,申报企业在评审过程中都有良好表现。为了扩大“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试点工作的影响,吸引更多的优秀软件外包企业加入到试点工作中来,经研究决定:
将北京用友软件工程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认定为“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试点企业(软件外包型A类);
将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认定为“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试点企业(软件外包型B类);
将北京方正国际软件系统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认定为“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试点企业(软件产品型);
同时认定北京软件产业基地和杭州高新软件园为“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试点基地。鉴于大连软件园等9个软件基地已经做了大量工作,得到了当地政府的支持,但是还需要进一步考察,先列为候补试点基地,待有关政策和服务机构等落实后,再予认定。
对上述软件外包型A类、B类和软件产品型试点企业,科技部火炬中心将在试点工作中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逐步扩大试点企业的数量。通过培训工程、渠道工程、平台工程和金融工程建设,对不同类型的试点企业分别采用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加强试点企业承接欧美软件外包项目能力的培养,共享国家软件外包品牌和资源,提高中国软件欧美出口的整体水平。
科技部火炬中心还将继续在欧美软件出口较好的其它地区建设试点基地,加强欧美软件出口服务平台等建设,为试点企业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为了做好“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社会中介咨询服务机构的作用,我们将申报了“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试点工作咨询服务机构的南开越洋公司等机构名单(包括软件发包企业、咨询机构和培训机构等)告知你们,供选择参考。名单和业务简介、联系方式见火炬中心网站(http://f.chinatorch.gov.cn)。
附件:1.“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试点企业名单
2.“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试点基地和候补试点基地名单
二○○四年三月四日
附件1:
“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试点企业名单——软件外包型A类
序号 |
软件园 |
企业名称 |
1 |
东大软件园 |
东软集团有限公司 |
2 |
齐鲁软件园 |
山东中创软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3 |
齐鲁软件园 |
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4 |
长沙软件园 |
湖南创智国际软件有限公司 |
5 |
北京软件产业基地 |
北京文思创意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6 |
北京软件产业基地 |
北京用友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
7 |
北京软件产业基地 |
北京道达技术有限公司 |
8 |
北京软件产业基地 |
北京博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9 |
北京软件产业基地 |
北京凯思软件集团 |
10 |
北京软件产业基地 |
大唐软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1 |
北京软件产业基地 |
中讯计算机系统(北京)有限公司 |
12 |
北京软件产业基地 |
奥博杰天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
13 |
北京软件产业基地 |
中国计算机软件与技术服务总公司 |
14 |
北京软件产业基地 |
北京软通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杭州高新软件园 |
浙江浙大网新恒宇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
16 |
杭州高新软件园 |
杭州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17 |
杭州高新软件园 |
杭州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8 |
大连软件园 |
大连华信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
19 |
大连软件园 |
大连海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 |
广州软件园 |
广州奔步电脑有限公司 |
21 |
广州软件园 |
广州德捷科技有限公司 |
22 |
上海软件园 |
上海新致软件有限公司 |
23 |
上海软件园 |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24 |
上海软件园 |
上海复旦光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 |
南京软件园 |
南京南瑞集团公司 |
26 |
深圳软件园 |
科联软件(深圳)有限公司 |
27 |
深圳软件园 |
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 |
28 |
深圳软件园 |
易思博网络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
29 |
苏州软件园 |
捷迅软件(苏州)有限公司 |
“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试点企业名单——软件外包型B类
序号 |
软件园 |
企业名称 |
1 |
长沙软件园 |
湖南长沙新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 |
北京软件产业基地 |
大用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
3 |
北京软件产业基地 |
北京天海宏业国际软件有限公司 |
4 |
北京软件产业基地 |
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 |
江西金庐软件园 |
南昌金鼎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
6 |
西安软件园 |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
7 |
西安软件园 |
西安协同数码股份有限公司 |
8 |
大连软件园 |
大连永佳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9 |
大连软件园 |
大连现代高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10 |
大连软件园 |
理想信息开发(大连)有限公司 |
11 |
广州软件园 |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 |
上海软件园 |
上海柯戴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3 |
长春软件园 |
长春一汽启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4 |
合肥软件园 |
安徽科大恒星电子商务技术有限公司 |
15 |
深圳软件园 |
正阳软件(深圳)有限公司 |
16 |
青岛软件园 |
青岛中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7 |
青岛软件园 |
青岛高校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
18 |
苏州软件园 |
苏州工业园联创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试点企业名单——软件产品型
序号 |
软件园 |
企业名称 |
1 |
北京软件产业基地 |
北京方正国际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
2 |
杭州高新软件园 |
虹软(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
3 |
广州软件园 |
广州市天河西码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
注:以上试点企业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2:
“中国软件欧美出口工程”试点基地和候补试点基地名单
序号 |
试点基地名单 |
|
1 |
北京软件产业基地 |
|
2 |
杭州高新软件园 |
序号 |
候补试点基地名单 |
1 |
齐鲁软件园 |
2 |
长沙软件园 |
3 |
西安软件园 |
4 |
广州软件园 |
5 |
上海软件园 |
6 |
大连软件园 |
7 |
深圳软件园 |
8 |
青岛软件园 |
9 |
苏州软件园 |